工程勘察勞務資質(鑿井)資質標準
工程鑿井資質標準: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鉆工、電焊工、電工、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齊全且不少于13人。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業務范圍
承擔相應的工程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證書。
所需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二份及電子文檔(可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上免費下載資質申報軟件制作生成,下同);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公司章程復印件(需附股東簽字或蓋章頁);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及任命(聘任)文件復印件;
5、《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及《技術骨干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6、在國家實行有關執業注冊制度后,應提供《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證書復印件或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初始注冊)、申請變更注冊的人員,還應提供原注冊單位和申請資質單位以及原省級注冊管理部門蓋章的注冊變更表。初始注冊人員,還應提供企業注冊地省級注冊管理部門蓋章的初始注冊表;
7、《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及注冊執業人員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或地方人才代理機構(或有關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復印件,現申報單位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8、主要勘察設備發票復印件;
9、固定辦公場所證明(自有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及租用合同〈協議〉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