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行業丙級資質
一、資質標準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符合相應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的規定。
2、技術條件
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符合相應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的規定。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的組織結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運行有效。
二、承擔業務范圍
工程設計行業資質丙級承擔本行業小型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業務。
三、附則
本標準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指下列人員:
(1)注冊人員。
注冊人員是指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考試或考核認定,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并按照規定注冊,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證書的人員。
注冊人員專業包括:
注冊建筑師;
注冊工程師:結構(房屋結構、塔架、橋梁)、土木(巖土、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道路、鐵路、民航)、公用設備(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發輸變電、供配電)、機械、化工、電子工程(電子信息、廣播電影電視)、航天航空、農業、冶金、采礦/礦物、核工業、石油/天然氣、造船、軍工、海洋、環保、材料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
(2)非注冊人員。
非注冊人員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工程設計實踐10年以上。
辦理流程
1、準備申請工程設計資質的材料,提出申請。
2、有關部門進行核查初審。
3、各有關資質初審部門應在規定初審時限內,將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4、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收到各有關資質初審部門的初審材料、直接受理的企業資質申請材料組織審查或轉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核,并將審核意見予以公示。
5、網上公布發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所需材料
首次申請工程設計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
2、附件材料
1) 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企業章程或合伙人協議文本復印件;
3) 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4) 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5)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注冊、非注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其中,注冊執業人員還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注冊管理部門蓋章的注冊變更表或初始注冊表;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還需提供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復印件,其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6) 辦公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